當初東西借妳們用是想說讓大家方便,但現在我想沒必要再借任何物品給不會愛惜的人了。

一個電磁爐我用了三年多,常常煮也都沒事好好的,搬來這裡不過一年,也只有給妳們燒開水而已,還可以把它搞到壞掉?真了不起啊.....

難怪爐子上已經收好不擺鍋子,插頭也都拔起來了。怎麼?壞掉也不通知我這主人一聲,打算瞞天過海裝作沒事嗎?

雖然我從搬家之後使用電磁爐的次數兩隻手都可以數得出來,但不常用不代表以後都不會用,不要把給妳們的方便當作隨便!

常常開重低音喇叭吵人、一點都不節儉的用電習慣害我要一起分擔、每天帶男人回來、問都不問就拿我的東西去用,這些就算了,如今連弄壞我的東西一點責任都不想負是嗎?

好啊,要翻臉大家來翻,自己做的事就要有本事擔,這是妳們逼我的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艾瑞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